合伙人(甲方):xx,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现住址:
合伙人(乙方):卢玲,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地址:
现住址:
甲、乙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决定合伙经营,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合伙宗旨:平等互利 合作共赢。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上海市吴中路xx家居卫浴店以及将来合伙事业的分支机构。
第三条合伙协议生效及经营时限 :双方签字生效。经营时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出资
1.依据约定,甲乙双方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方的出资比例为 %,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元。
乙方的出资比例为 %,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元。
3.合伙各方应在本协议签署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足额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户号:
4.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合伙财产,专款专用。不得私自挪用。合伙终止后,以结余的资产按照合伙人出资比例清算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应按照本合伙目的群策群力,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合伙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每隔 结算。
2.债务承担: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为据,对外承担债务。
3.当合伙人一方以自己的财产对外偿付后,另一方应在 天内向对方偿还自己应付的债务部分。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以及原合伙人的经营思路;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④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合伙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退伙:
①合伙人因客观原因难以继续合伙时方可退伙;
②合伙人非因客观原因,不得在合伙亏损期间擅自退火;
③退伙需提前 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④退伙时,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按照退伙人的出资比例以现金结算;
⑤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强行退伙方赔偿。
3.出资的转让:
①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以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
②合伙出资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第1条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各合伙人事务执行权限
1.双方约定以 为合伙负责人;
2.甲方的合伙权限: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做好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记录、做好购进货物记录;
④管理所有业务收入资金。
3.乙方的合伙权限:
①合伙事业运营的管理、业务营销主决策人;、
②做好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记录、做好购进货物记录;
③管理所有业务支出资金。
第八条决策机制
1.双方必须本着合伙事业的利益最大化进行决策;
2.任何重大决策必须在沟通一致的前提下做出和执行;
3.决策权利份额分别占 ,双方决策权以出资比例为准。
第九条 财务
1.合伙实行日对账制,营业收款次日下午一点前由 打入银行专户,节假日顺延。
2.合伙资产不得私自挪用。私自挪用资产的合伙人,在被发现后12小时内必须归还,并向非挪用人支付不低于被挪用款项的10%作为赔偿。
3.甲方在网上出售所有与本合伙项目经营范围内容相同的产品均视作合伙销售,产生的赢利一并计入本合伙项目盈利。
4.因业务需要产生的合理之处,计入购进货物范围,实报实销。
第十条 业务扩张
1.鼓励合伙双方进行业务扩张。但业务扩张不得合伙投资比例,不得单方面强行更改合伙份额,否则作退股处理。
2.业务扩张不得改变决策机制。
第十一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对外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事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事业相同或有竞争的业务,但乙方在xx路xx号现有的业务除外。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与合伙经营经营内容相同的合伙项目。
4.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限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
③合伙事业无法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依法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合伙双方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合伙比例分配。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转让给合伙人或第三人,作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 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为据,进行清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的,应当赔偿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出资转让约定,擅自转让其财产份额的,若他合伙人反对受让人为新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违反竞业限制规定,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或法律规定、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合伙事业损失或无法进行的,应当以个人财产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合伙事业地法院。
第十五条未尽事宜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十六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甲方): 合伙人(乙方):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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